网络诽谤案件的法律界定与应对策略

作者:千鸢锁画 |

“外国网络诽谤案”?

在当今信息化和全球化的背景下,“外国网络诽谤案”逐渐成为一个引人关注的法律议题。这类案件通常指发生在互联网空间,涉及跨国或跨境的诽谤行为,其主体可能包括外国人、在中国境内从事相关活动的外国机构以及受国外管辖权影响的网络平台等。具体而言,此类案件具有以下几个特点:一是行为发生地的分散性,由于网络不具有地域限制,可以在全球范围内传播;二是行为主体的跨国性,可能涉及不同国家或地区的个人、组织和机构;三是法律适用的复杂性,由于各国法律对诽谤的定义和处罚标准存在差异,导致案件难度较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网络诽谤是指通过互联网传播虚假信息,损害他人名誉权的行为。中国司法实践中逐渐明确,对于涉及外事主体的网络诽谤案件,应当严格遵循属地原则和国际法律互认原则。在一起典型案例中,张利用国外社交平台发布针对李不实言论,最终被我国法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46条以侮辱罪定罪处罚。

网络诽谤案件的核心法律问题

(一)网络诽谤行为的定性与罪名适用

在司法实践中,如何准确界定网络诽谤行为往往面临诸多挑战。根据和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的《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两高”解释),网络诽谤案件应当综合考虑以下因素:传播范围、点击量、评论数以及造成的精神损害结果。

网络诽谤案件的法律界定与应对策略 图1

网络诽谤案件的法律界定与应对策略 图1

在罪名适用方面,需要区分侮辱罪与诽谤罪。根据《刑法》第246条的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构成侮辱罪或诽谤罪。司法实践中,应当注意两者的界限:侮辱罪更强调对人格尊严的直接侵害;诽谤罪则侧重于传播虚假信息导致的社会评价降低。

(二)证据收集与证明标准

网络空间具有虚拟性和匿名性特点,在证据收集方面面临较大困难。具体表现如下:

1. 电子证据获取难度大:由于很多网络平台服务器设在国外,境内执法机构难以直接调取相关数据。

2. 身份核实复杂:网络用户通常使用虚拟身份,导致行为人的真实身份难以确认。

3. 跨境证据采信问题:如果需要调取域外证据,往往需要通过国际法律协作途径,耗时较长且成本较高。

(三)被害益保护

在传统诽谤案件中,被害人的名誉权受到侵害后,可以通过刑事自诉或民事诉讼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但在网络环境下,由于信息传播范围广、速度快,被害人的损害后果往往更加严重。对此,“两高”解释明确规定,对于网络诽谤犯罪,应当“坚持公诉为主、自诉为辅的 prosecute approach”,即由检察机关提起公诉的情况更多。

“外国网络诽谤案”的司法实践特点

(一)严格遵守属地原则

在处理涉及外国主体的网络诽谤案件时,我国始终坚持“属地原则,即以行为结果发生地为准。”在一起跨境网络诽谤案中,尽管加害人位于国外,但其发布的内容对境内造成了恶劣影响,最终被法院依法审理。

(二)自诉与公诉机制的结合

根据《刑法》和相关司法解释,网络诽谤案件原则上属于“告诉才处理”的自诉案件(如情节较轻的情况)。但对于情节严重、社会影响恶劣的案件,则需要转为公诉程序。这种双轨制模式有助于合理配置司法资源,有效打击犯罪。

(三)跨境追责面临的挑战

由于互联网具有无国界特征,对于发生在境外的网络诽谤行为,在取证和追责方面存在较大困难。为此,我国正在积极参与国际网络治理机制,推动建立更加完善的网络空间法律协作体系。

网络诽谤案件的法律界定与应对策略 图2

网络诽谤案件的法律界定与应对策略 图2

应对“外国网络诽谤案”的策略与建议

(一)完善相关法律法规

1. 健全网络主体身份认证制度:通过技术手段实现网络实名制管理,从源头上减少匿名发布虚假信息的行为。

2. 建立跨境追责协作机制:推动与其他国家在电子证据交换、司法等方面的双边或多边协议签署。

(二)提升执法效能

1. 加强技术监控能力:利用大数据分析和人工智能技术,对网络空间进行实时监管,及时发现和处理违法行为。

2. 强化跨境取证支持:建立专业的技术支持团队,协助调查人员获取域外电子证据。

(三)注重被害人权益保护

1. 完善诉讼救济渠道:设立专门的网上立案窗口,简化自诉案件的审理程序。

2. 健全损害赔偿标准:明确因网络诽谤导致的精神损害赔偿范围和计算,确保被害人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

(四)加强国际

积极参与全球互联网治理体系构建,推动形成统一的网络空间行为规范。通过国际交流与,提升我国在全球网络治理中的话语权。

(五)被害人维权建议

1. 及时固定证据:保存所有相关网页截屏、聊天记录等电子证据。

2. 寻求法律帮助:尽快向专业律师并启动法律程序。

3. 合理评估损失:准确计算因诽谤造成的实际和预期损失。

随着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网络诽谤行为呈现出跨国化、智能化的趋势。对于涉及外国主体的网络诽谤案件,既要严格依法处理,又要注重国际与司法。通过不断完善国内法律法规体系,加强技术支撑和队伍建设,我们一定能够有效应对这一新型法律挑战,为构建清朗的网络空间贡献力量。

在这个过程中,关键是要平衡好打击犯罪与保护人权的关系。既不能因噎废食、放纵违法行为,也不能过度干预、损害合法表达自由。只有在法治框架下妥善处理每一起案件,才能实现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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