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侵权归责|法律适用与责任认定标准

作者:ら浅安时光 |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飞速发展,网络空间已成为社会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享受网络带来便利的各种形式的网络侵权行为也屡见不鲜。从个人信息泄露到知识产权侵害,从网络名誉权受损到商业利益被窃取,这些问题不仅严重损害了公企业的合法权益,也为法律规制带来了新的挑战。在此背景下,明确网络侵权归责的基本原则、认定标准以及责任承担方式显得尤为重要。

网络侵权归责的概念与内涵

网络侵权归责是依法确定网络侵权行为主体责任的过程。它涵盖了所有利用网络技术实施的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信息传播侵权、数据泄露侵权、网络暴力侵权等类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网络侵权主要包括以下几种表现形式:

1. 通过网络向特定主体发送侮辱性或诽谤性信息;

网络侵权归责|法律适用与责任认定标准 图1

网络侵权归责|法律适用与责任认定标准 图1

2. 非法侵入他人网络系统窃取数据资源;

3. 恶意篡改并传播他人享有着作权的作品;

4. 利用技术手段干扰他人正常的网络服务。

从法律适用的角度看,网络侵权归责主要涉及以下几项核心原则:

1. 过错责任原则

2. 无过错责任原则

3. 共同侵权责任

4. 替代责任

网络侵权行为的责任主体认定

在具体的法律责任认定过程中,需要根据不同的侵害对象和实施方式确定相应的责任主体。以下是几种主要的主体责任类型:

网络侵权归责|法律适用与责任认定标准 图2

网络侵权归责|法律适用与责任认定标准 图2

1. 网络产品生产经营者

这类主体包括网络设备制造商、软件开发者等。他们在生产或提供网络产品时若存在缺陷或漏洞,导致他人权益受损,则需承担无过错责任。科技公司生产的智能终端存在系统漏洞,导致用户隐私数据泄露,该公司就需要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2. 网络服务提供者

主要指向用户提供互联网接入、信息存储和传输服务的市场主体。当这些主体直接参与侵权行为或因未尽到合理的管理义务而间接成为侵权行为发生的原因时,则需要承担一般侵权责任。

3. 信息获取者

这类主体通常是利用网络浏览和下载信息的普通网民。他们在访问网络内容过程中若实施了具体的侵权行为,如非法复制他人作品用于商业用途,就需要按照过错责任原则承担相应后果。

不同类型的网络侵权归责原则

根据侵权责任法第36条的规定,并结合司法实践中的具体案例,可以将网络侵权的归责原则划分为两大类:

(一)无过错责任原则

这一原则主要适用于特定类型的责任主体,主要包括:

1. 网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无论其主观上是否存在过错,只要产品存在质量缺陷导致他人权益受损,就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2. 特殊情况下的网络服务提供者:如明知个应用程序具有恶意传播特征仍继续提供技术支持的服务商。

(二)过错责任原则

在大部分情况下,尤其是针对普通用户的信息获取行为时,采用的是过错责任归责方式。具体认定标准包括:

1. 行为人主观上存在故意或过失;

2. 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

3. 损害事实客观存在。

网络侵权归责中的特殊问题

(一)共同侵权行为的认定

在实务操作中,经常遇到多方主体参与的复杂侵权案件。个网络欺凌事件可能涉及发布者、转发者、评论者等多个行为主体。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所有参与人员都需要承担连带责任,除非能够证明自己仅是轻微参与或不知情转发。

(二)技术中则的适用界限

技术本身不具备法律上的善恶属性,但在司法实践中不能过分强调技术中立性。具体而言:

1. 对于网络技术的应用者:需要考察其使用该技术的目的是否正当。

2. 对于网络服务提供者:不得以技术中立为由规避其应尽的信息管理义务。

(三)数据主权与跨境网络侵权

在全球化背景下,部分网络侵权行为涉及跨境要素。这类案件的处理不仅需要考虑国内法律,还要兼顾国际法和双边协议的相关规定。在个跨国网络攻击事件中,就需要各相关国家共同协力进行责任追查。

网络侵权归责的具体操作标准

(一)损害事实认定

在确定侵权责任之前,必须明确是否存在具体的损害事实,并且这一损害与侵权行为之间具有直接的因果关系。损害表现形式多样:

- 无形财产损失:如商业信誉受损、个人隐私泄露。

- 直接经济损失:如数据窃取造成的经济利益损失。

(二)主观过错判定

认定行为人的主观心态是过错责任原则的关键环节。实践中可以通过以下路径进行判断:

1. 行为人的供述和辩解;

2. 第三方机构出具的技术鉴定报告;

3. 其他客观证据,如聊天记录、交易日志等。

(三)责任范围界定

在确定侵权人承担责任后,需要根据损害后果的轻重合理界定赔偿范围。通常包括:

1. 财产损失:直接经济损失和可预期利益损失。

2. 人身损害:医疗费、精神损失费等。

3. 公益损害:如果侵害行为危害社会公共利益,侵权人还可能需要承担修复费用。

网络侵权归责是网络法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具体操作过程中,既要严格依法办事,又要充分考虑互联网环境的特殊性。未来随着技术的发展和法律体系的完善,必将有更加细化的责任认定标准出台。从司法实践来看,构建多方主体协同治理的网络空间治理体系,促进形成公平、有序的网络环境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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