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权责任免责事由的分类及认定原则》

作者:念你南笙 |

侵权责任免责事由,是指在一定条件下,行为人可以免除侵权责任的事由。侵权责任,是指行为人因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而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在某些情况下,行为人可能会主张存在一些免责事由,以证明自己不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侵权责任免责事由可分为以下几种:

依法行为

依法行为,是指行为人的行为符合法律规定,不构成侵权行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行为人进行活动,只要不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就不构成侵权行为。法规定,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公民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行使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不构成侵权行为。

无过错

无过错,是指行为人没有过错,不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过错,是指行为人存在过错,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没有过错,行为人就不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在正常情况下,一个人走在路上,被另一个人突然撞了一下,撞人者构成过错,需要承担侵权责任。如果一个人走在路上,突然被天上的陨石击中,陨石并非来自人为因素,就不构成过错,不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被代理人

被代理人,是指行为人是他人的代理人,行为人的行为代表他人实施。在某些情况下,被代理人可以主张免除侵权责任。某人委托另一个人帮忙做事,如果被代理人因为委托人的过错而造成他人的损害,那么被代理人可以免除侵权责任。

被侵权人同意

被侵权人同意,是指被侵权人对于侵权行为表示同意,或者默示表示不。在某些情况下,被侵权人同意可以免除侵权责任。某人在自己的土地上建造了一个工厂,周围居民对此表示同意,或者没有,那么在合理范围内,建造工厂的行为不构成侵权行为,建造者可以免除侵权责任。

法律规定的其他事由

法律规定的其他事由,是指根据法律规定,行为人可以免除侵权责任的其他原因。根据《侵权责任法》的规定,行为人在紧急避险过程中造成他人损害的,可以免除侵权责任。

侵权责任免责事由包括依法行为、无过错、被代理人、被侵权人同意和法律规定的其他事由。在一定条件下,行为人可以免除侵权责任。

《侵权责任免责事由的分类及认定原则》图1

《侵权责任免责事由的分类及认定原则》图1

侵权责任免责事由的分类及认定原则

侵权责任,是指行为人因侵害他人民事权益而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在我国,侵权责任是民事侵权行为人对其因侵权行为所造成的损害承担法律责任的制度。依据侵权行为的性质、损害后果及行为人的过错程度等因素,侵权责任可以分为一般责任和特殊责任。而免责事由,是指行为人在承担侵权责任过程中,可以免除或者减轻其法律责任的特殊原因。本文旨在分析侵权责任免责事由的分类及认定原则,为法律工作者在侵权责任纠纷处理中提供借鉴和参考。

侵权责任免责事由的分类

1. 合同约定

合同约定是指行为人与权利人之间通过合同方式约定排除或减轻侵权责任的事由。合同约定可以作为侵权责任的免责事由。根据合同约定减轻侵权责任的事由,可以分为以下情形:

(1) 行为人已经履行或者履行完毕了合同约定的义务;

(2) 权利人同意或者追认行为人的侵权行为;

(3) 因不可抗力或者合同约定的其他原因,行为人无法履行或者完成合同义务。

2. 法律规定的其他免责事由

法律规定的其他免责事由,是指法律针对某些特定的侵权行为,规定了免除或者减轻侵权责任的事由。这些规定的事由,通常是为了保护公共利益、维护社会秩序或者平衡各方权益。主要包括:

(1) 正当防卫;

(2) 紧急避险;

(3) 自助;

(4) 不可抗力;

(5) 法律规定的其他免责事由。

3. 权利人的过错

权利人过错是指权利人在侵权行为发生过程中,存在过错,从而导致侵权责任减轻或者免除的事由。主要包括:

(1) 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为人的行为构成侵权行为的,但仍然故意使侵权行为发生的;

(2) 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为人的行为不构成侵权行为的,但仍然故意使侵权行为发生的;

《侵权责任免责事由的分类及认定原则》 图2

《侵权责任免责事由的分类及认定原则》 图2

(3) 权利人因自己的过错,使侵权行为发生或者扩大的;

(4) 权利人因自己的过错,使侵权行为的损害后果加重。

侵权责任免责事由的认定原则

1.

是指在某些情况下,当某一免责事由存在时,行为人可以免除或者减轻侵权责任。这一原则的依据是,当行为人在侵权行为过程中,已经履行或者完成了合同约定的义务,那么行为人就不需要承担侵权责任。

2. 补充原则

补充原则是指在某些情况下,当某一免责事由存在时,行为人可以减轻侵权责任,而不是免除责任。这一原则的依据是,当行为人在侵权行为过程中,虽然已经履行或者完成了合同约定的义务,但在权利人追认或者同意的情况下,行为人仍然需要承担部分侵权责任。

3. 损益平衡原则

损益平衡原则是指在某些情况下,当某一免责事由存在时,法院在判断行为人是否需要承担侵权责任时,应当综合考虑行为人的损失和权利人的利益,以实现双方权益的平衡。这一原则的依据是,当行为人在侵权行为过程中,已经履行或者完成了合同约定的义务,而权利人却故意或者过失地未履行其权利,导致行为人损失加重时,法院应当根据损益平衡原则,对行为人和权利人进行适当分担。

侵权责任免责事由的分类及认定原则是法律工作者在处理侵权责任纠纷时,必须充分考虑的重要问题。通过对免责事由的分类和认定,可以更好地平衡各方权益,实现公平、公正的司法结果。对于行为人和权利人而言,了解和掌握侵权责任免责事由的分类及认定原则,也有助于其在侵权责任纠纷处理中,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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