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播拍摄肖像权使用协议
甲方(主播):________
乙方(使用方):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基础上,就甲方肖像权的使用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条 肖像权使用范围
1.1 乙方享有使用甲方肖像的权利,用于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用途:
(1)网络直播、短视频、综艺节目、广告等媒体平台;
(2)线下活动、展览、展示等场合;
(3)其他需要使用甲方肖像的场合。
1.2 乙方在使用甲方肖像时,应尊重甲方的形象和权益,不得侵犯甲方的名誉权、肖像权及其他合法权益。
第二条 肖像权使用期限
2.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年,自协议生效之日起计算。
2.2 协议有效期届满后,如双方经协商同意继续使用,应签订新的协议。
第三条 肖像权使用费用
3.1 乙方应支付甲方肖像权使用费用人民币____元整(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一次性支付。
3.2 费用支付方式为:__________。
3.3 甲方收到乙方支付的肖像权使用费用后,应向乙方提供有效的收据。
第四条 权利与义务
4.1 甲方权利:
(1)对乙方使用肖像权的过程享有监督权,有权要求乙方尊重甲方的形象和权益;
(2)对乙方未按约定使用肖像权的行为享有批评、纠正权。
4.2 乙方义务:
(1)乙方应按照本协议的约定使用甲方肖像权,不得侵犯甲方的合法权益;
(2)乙方应按时支付肖像权使用费用;
(3)如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肖像权受到损害,乙方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第五条 违约责任
5.1 若乙方未按本协议约定使用甲方肖像权,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金额为未支付的肖像权使用费用的10%。
5.2 若乙方未按本协议约定支付肖像权使用费用,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金额为未支付的肖像权使用费用的10%。
5.3 若乙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存在故意侵权行为,导致甲方肖像权受到损害,乙方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六条 争议解决
6.1 对于本协议的解释或履行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至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解决。
第七条 其他
7.1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7.2 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补充。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