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播拍摄肖像权使用协议

作者:时光的旧侣 |

甲方(主播):________

乙方(使用方):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基础上,就甲方肖像权的使用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条 肖像权使用范围

1.1 乙方享有使用甲方肖像的权利,用于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用途:

(1)网络直播、短视频、综艺节目、广告等媒体平台;

(2)线下活动、展览、展示等场合;

(3)其他需要使用甲方肖像的场合。

1.2 乙方在使用甲方肖像时,应尊重甲方的形象和权益,不得侵犯甲方的名誉权、肖像权及其他合法权益。

第二条 肖像权使用期限

2.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年,自协议生效之日起计算。

2.2 协议有效期届满后,如双方经协商同意继续使用,应签订新的协议。

第三条 肖像权使用费用

3.1 乙方应支付甲方肖像权使用费用人民币____元整(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一次性支付。

3.2 费用支付方式为:__________。

3.3 甲方收到乙方支付的肖像权使用费用后,应向乙方提供有效的收据。

第四条 权利与义务

4.1 甲方权利:

(1)对乙方使用肖像权的过程享有监督权,有权要求乙方尊重甲方的形象和权益;

(2)对乙方未按约定使用肖像权的行为享有批评、纠正权。

4.2 乙方义务:

(1)乙方应按照本协议的约定使用甲方肖像权,不得侵犯甲方的合法权益;

(2)乙方应按时支付肖像权使用费用;

(3)如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肖像权受到损害,乙方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第五条 违约责任

5.1 若乙方未按本协议约定使用甲方肖像权,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金额为未支付的肖像权使用费用的10%。

5.2 若乙方未按本协议约定支付肖像权使用费用,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金额为未支付的肖像权使用费用的10%。

5.3 若乙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存在故意侵权行为,导致甲方肖像权受到损害,乙方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六条 争议解决

6.1 对于本协议的解释或履行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至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解决。

第七条 其他

7.1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7.2 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补充。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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