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保护教师隐私权,确保教育公平若干规定》

作者:风落尘归去 |

教育,国之大计,民生所需。在教育事业中,教师是灵魂,教育公平是生命。为保护教师隐私权,确保教育公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若干规定。

条 教师隐私权保护

教师享有法律规定的隐私权。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犯教师的人格权益,不得泄露教师的工作秘密,不得将教师个人信息用于商业目的或者或者其他不当用途。教师的人身安全受到威胁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二条 教育公平保障

国家保障公民受教育的权利,促进教育公平。学校、教师、学生及其他相关主体应当依法履行教育职责,保障教育公平。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歧视学生,不得以成绩、性别、民族、宗教信仰、家庭背景、财产状况等原因限制学生发展。

第三条 教师权益保障

国家建立教师权益保障制度,保障教师享有劳动权利、工资待遇、职业发展、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等权益。教师在履行教育教学职责过程中,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第四条 教师个人信息保护

教师个人信息应当得到保护。学校、教师及其他相关主体应当依法履行保护教师个人信息的职责,不得泄露、篡改、毁损教师个人信息,不得将教师个人信息用于其他目的或者用途。

第五条 违反本规定的法律责任

《关于保护教师隐私权,确保教育公平若干规定》 图1

《关于保护教师隐私权,确保教育公平若干规定》 图1

违反本规定的,由有关部门依法予以批评、纠正、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条 效力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此前相关规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本规定的解释权归部门。

保护教师隐私权,确保教育公平,是我国教育事业的重要任务。本规定旨在维护教师合法权益,促进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为构建教育强国、实现全体人民共同目标作出贡献。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

【用户内容法律责任告知】根据《民法典》及《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本页面实名用户发布的内容由发布者独立担责。侵权责任法律网平台系信息存储空间服务提供者,未对用户内容进行编辑、修改或推荐。该内容与本站其他内容及广告无商业关联,亦不代表本站观点或构成推荐、认可。如发现侵权、违法内容或权属纠纷,请按《平台公告四》联系平台处理。

站内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