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关于民事侵权责任的规定与解释

作者:顾你北凉 |

民事侵权责任,是指行为人因过错或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的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在我国,民法通则关于民事侵权责任的规定,为我国民事法律制度的基础和核心。为了准确理解和运用民法通则关于民事侵权责任的规定,有必要对其进行深入的研究和解释。

民法通则关于民事侵权责任的规定

1. 一般规定

民法通则第六条规定:“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应当符合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该规定对民事侵权责任的基本原则进行了明确。一方面,行为人在进行民事活动时,应当遵循公平原则,不得利用自己的优势或者权利,损害他人的合法权益。行为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履行自己的民事义务,不得有欺诈、虚假陈述等行为。

2. 责任主体

民法通则第七条规定:“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应当由民事主体承担。”该规定明确了民事侵权责任的主体应当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主体,即能够享有权利和负担义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

3. 过错责任

民法通则第十一条规定:“因行为人的过错而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行为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该规定明确了民事侵权责任的基本原则是过错责任,即行为人应当因过错而承担民事责任。如果行为人没有过错,则不承担民事责任。

4. 损害赔偿

民法通则第十三条款规定:“因行为人的过错而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行为人应当赔偿损害。”该规定明确了民事侵权责任的主要内容是赔偿损害,即行为人应当对因其过错而导致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

民法通则关于民事侵权责任解释

1. 过错程度的划分

在确定民事侵权责任时,应当根据行为人的过错程度进行划分。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过错程度可以分为以下几种:

(1)重大过错:指行为人的过错行为明显超出了通常的过失程度,对损害的发生具有主要作用。

(2)一般过错:指行为人的过错行为达到了通常的过失程度,对损害的发生具有一定的作用。

(3)轻微过错:指行为人的过错行为只是轻微超过了通常的过失程度,对损害的发生作用较小。

(4)无过错:指行为人的行为完全符合通常的过失,没有对损害的发生造成任何作用。

2. 损害赔偿范围

在确定民事侵权责任的赔偿范围时,应当根据损害的具体情况加以划分:

(1)直接损害:指行为人的过错行为直接导致损害的发生。

(2)间接损害:指行为人的过错行为虽然并未直接导致损害的发生,但卻使他人的权益受到损害。

(3)精神损害:指行为人的过错行为对他人造成精神上的损害。

3. 责任期间

在确定民事侵权责任的责任期间时,应当根据行为人的行为时间与损害发生时间的关系加以划分:

(1)行为与损害发生:指行为人的行为与损害的发生是进行的。

(2)行为与损害先后发生:指行为人的行为与损害的发生先后进行。

(3)损害与行为先后发生:指损害的发生与行为人的行为先后发生。

民法通则关于民事侵权责任的规定,为我国民事法律制度的基础和核心。通过对民法通则的理解和运用,可以有效地保护他人民事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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