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函告侵权:知名度和名誉受损,要求侵权方公开道歉和赔偿

作者:恋∮一座城 |

事件概述

近日,我方代表知名 Law Firm 客户,针对一起侵犯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向侵权方发出律师函,要求其公开道歉并赔偿损失。本事件源于侵权方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使用我方客户之商标及商业秘密,严重损害了我方客户的名誉和商业利益。我方已依法保护我方客户合法权益,并采取相应措施,要求侵权方停止侵权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事实与证据

1. 商标权被侵犯

经查证,侵权方在未经我方客户授权的情况下,使用我方客户注册的商标,并在网络及实体店铺中销售相关产品。该行为侵犯了我方客户所注册的商标权,侵犯了我国法律规定的知识产权。

2. 不正当竞争

侵权方还使用与我方客户商标相似的标识和广告文案,容易导致消费者产生混淆,从而损害我方客户的商业利益。此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

3. 证据收集

为证明侵权方的侵权行为及我方客户的合法权益受损,我方已经收集了相应的证据,包括:

(1)侵权方销售侵权产品的照片、视频等物证;

律师函告侵权:知名度和名誉受损,要求侵权方公开道歉和赔偿 图1

律师函告侵权:知名度和名誉受损,要求侵权方公开道歉和赔偿 图1

(2)侵权方使用我方客户商标的截图及商业秘密泄露的证据;

(3)侵权方与消费者产生混淆的证据,如消费者反馈、投诉等;

(4)我方客户的经济损失证明,包括销售额、广告费用等。

律师函要求

根据我国《律师函告侵权》相关规定,我方要求侵权方:

1. 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使用我方客户商标、商业秘密,以及销售侵权产品等。

2. 公开向我方客户道歉,恢复我方客户的名誉和商业利益。

3. 赔偿我方客户因此事造成的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广告费用、销售损失等。具体赔偿金额需经审计后确定。

法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条: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未经注册商标专用权人许可,他人不得在我国范围内使用注册商标。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七条:禁止经营者在经营活动中采用不正当手段损害竞争对手的合法权益,或者否则将面临罚款、赔偿等法律后果。

3. 《律师函告侵权》第六条:律师函是律师代表委托人向侵权方发出的一种法律文书,要求侵权方停止侵权行为并承担法律责任。

后续安排

如侵权方在收到律师函后仍不停止侵权行为,我方将依法采取进一步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向有关部门举报、向法院提起诉讼等,以保护我方客户的合法权益。

知识产权是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也是企业发展的基石。我方将一如既往地代表我方客户,积极采取法律手段,维护我方客户的合法权益。也呼吁广大公众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共同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此致

敬礼!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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