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首起真实事件侵犯肖像权案例:名人隐私权得到法律保护

作者:溺与你心海 |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飞速发展,侵犯肖像权、隐私权等的人格权案件呈现出逐年上升的态势。在此背景下,我国法院系统在人格权保护方面作出了一系列有力的探索和实践,为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介绍一起具有标志性意义的案例,即我国首起真实事件侵犯肖像权案例,该案例不仅对我国肖像权保护制度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也体现了我国法院在保护名人隐私权方面的决心和力度。

案例简介:

某知名演员因某部电影中的角色需要,被某网络平台上的一篇文章恶意描述其外貌特征,且未经当事人同意,擅自将该演员的照片用于商业用途。该演员诉诸法律,要求网络平台删除涉事文章,并对网络平台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

审理过程:

法院审理

法院经审理认为,涉事文章未经当事人同意,擅自将演员的照片用于商业用途,侵犯了演员的肖像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六条规定:“因行为人的过错而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行为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涉事网络平台应承担赔偿责任。

判决结果

法院最终判决涉事网络平台删除涉事文章,向演员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人民币10万元。

案例分析:

此案是我国首起真实事件侵犯肖像权案例,标志着我国肖像权保护制度的发展迈出了坚实的一步。传统的观念认为,肖像权是一种比较普遍的民事权利,但在互联网时代,由于信息传播速度快、范围广,肖像权的保护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

此案表明,在互联网环境下,名人隐私权的保护尤为重要。演员作为公众人物,其外貌特征和隐私信息更容易被用于商业目的,且容易在网络上迅速传播,导致名人隐私权受到侵犯。法律应当加强对名人隐私权的保护,防止其隐私权被恶意利用。

此案也反映出我国法院在保护名人隐私权方面的决心和力度。法院在审理过程中,依法支持和保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对涉事网络平台做出了严格的判决,既维护了名人隐私权,又对互联网环境中的类似行为进行了警示。

我国首起真实事件侵犯肖像权案例:名人隐私权得到法律保护 图1

我国首起真实事件侵犯肖像权案例:名人隐私权得到法律保护 图1

此案还具有一定的启示意义,即在互联网时代,应当加强对肖像权、隐私权等人格权的保护,也要加强对网络平台的管理,规范其经营行为,以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

我国首起真实事件侵犯肖像权案例,名人隐私权得到法律保护,这不仅对我国肖像权保护制度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也体现了我国法院在保护名人隐私权方面的决心和力度。在互联网时代,我们应当更加重视人格权的保护,加强对网络平台的管理,规范其经营行为,以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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