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蛋糕侵权案律师:解析知识产权保护与商业利用边界

作者:一生的陪伴 |

随着文化创意产业的蓬勃发展,知识产权保护问题日益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尤其是在商业领域,未经授权使用他人具有独创性的美术作品、 logos 等行为屡见不鲜。通过一起真实的“上海蛋糕侵权案件”为例,探讨未经许可使用他人品牌形象制作蛋糕是否构成侵权,以及在此类案件中律师如何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

案情概述与争议焦点

2023年6月,上海市某蛋糕店因涉嫌未经授权使用某知名潮玩品牌“LABUBU”的形象制作主题蛋糕,引发了商标持有公司——某潮牌公司(化名)的关注。据调查,该蛋糕店在其线上平台展示的宣传图片中,明确使用了与“LABUBU”相关的卡通人物形象,并声称此为“联名款蛋糕”。“LABUBU”品牌方并未授权该蛋糕店进行任何形式的产品开发或营销推广。

本案引发了以下几个关键争议点:

1. 着作权侵权:未经许可复制和使用他人美术作品是否构成侵权;

上海蛋糕侵权案律师:解析知识产权保护与商业利用边界 图1

上海蛋糕侵权案律师:解析知识产权保护与商业利用边界 图1

2. 商标权纠纷:在商品中使用与注册商标近似的标识是否属于傍名牌行为;

3. 不正当竞争:未经授权利用知名品牌形象谋取商业利益, 是否破坏市场公平。

法律分析

(一)着作权保护的适用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着作权法》第十条的规定,着作权人对其作品享有复制权、发行权和信息网络传播权等。本案中,“LABUBU”品牌方的核心争议在于其拥有对相关角色形象的着作权。

具体分析如下:

上海蛋糕侵权案律师:解析知识产权保护与商业利用边界 图2

上海蛋糕侵权案律师:解析知识产权保护与商业利用边界 图2

1. 独创性要求:若“LABUBU”品牌形象具有一定的独创性,并且已经在中国版权局完成登记,则可以认定为构成美术作品,受《着作权法》保护。

2. 使用方式:蛋糕店不仅在其门店内展示相关形象,还将其作为商品的卖点进行商业宣传。这种商业用途的使用属于对他人作品的复制和盈利性利用,未经许可即构成侵权。

(二)商标权与不正当竞争问题

进一步分析,“LABUBU”品牌方可能主张两项权利:

1. 注册商标专用权:如果该品牌在相关商品或服务类别上拥有注册商标,那么蛋糕店使用近似标识进行商业活动,属于《商标法》第五十七条规定的侵权行为。

2. 不正当竞争:蛋糕店的行为不仅损害了商标权人的权益,还可能导致消费者混淆,削弱“LABUBU”品牌的市场识别度。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条的规定,这构成了一种典型的傍名牌行为。

律师专业意见

在处理此类案件时,作为知识产权领域的专业律师,可以从以下几个角度为蛋糕店或品牌方提供法律支持:

(一)蛋糕店的法律风险防范

1. 作品授权审查:在使用任何第三方形象前,必须获得明确的授权许可。可以通过与版权代理机构合作,审核相关素材的使用权限。

2. 商标检索与合规性检查:在推出联名款产品或主题周边时,应进行全面的商标检索,确保不会侵犯他人注册商标权。

3. 宣传内容审查:避免在广告宣传中使用可能引起混淆的文字、图片或其他标识。

(二)品牌方的维权策略

1. 知识产权布局:加强对核心品牌的知识产权保护,包括但不限于着作权登记和商标注册。通过完善的法律文件确权,为后续维权奠定基础。

2. 侵权监测与应对:建立高效的市场监测机制,在发现侵权行为后及时取证,并通过发函警告、协商谈判或提起诉讼等方式维护自身权益。

3. 与执法部门合作:在品牌方与执法机构建立良好沟通渠道的基础上,借助行政手段快速打击侵权行为。

案件启示

“上海蛋糕侵权案”提醒我们,在文化创意产品开发中,尊重他人的知识产权是基本前提。无论是个人创业还是企业经营,都应建立健全的法律风险防控机制,避免因疏忽而导致不必要的纠纷和损失。

这也反映出知识产权保护对于市场秩序维护的重要性。只有在全社会范围内提高对知识产权保护的认识,才能为创意产业的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在实现经济效益的尊重他人合法权益是每个市场主体应当遵守的基本准则。随着我国知识产权法律体系的不断完善,相信类似案件将得到更加公正合理的处理,促进商业创新与文化繁荣的良性互动。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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