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曝光个人是否侵犯肖像权?法律解读与实务分析
随着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自媒体平台如雨后春笋般涌现,普通公民也能轻松通过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生活中的点滴,并上传至网络分享。在这个“人人都是记者”的时代,一个问题也随之浮现:在公共场合拍摄他人行为是否侵犯肖像权?这一问题不仅关乎个人权利的边界,更涉及社会公共利益的平衡。

肖像权的基本概念及法律保护
肖像权是指自然人对其面部形象所享有的专有权,包括制作权、使用权和收益权。《民法典》明确规定,“通过影像、雕塑、绘画等方式在一定载体上所反映的特定自然人可以被识别的外部形象”属于肖像权的保护范围。
根据法律规定,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他人肖像,但以下情形除外:
媒体曝光个人是否侵犯肖像权?法律解读与实务分析 图1
因公共利益需要进行新闻报道;
在依法举行的公共活动场合拍摄并传播一定数量的影像资料(仅限于特定时间段内且内容未作恶意剪辑)。
媒体曝光中的肖像权边界
1. 合理使用原则
根据《民法典》千零一十八条和一千零二十条的规定,肖像作品权利人应对权利人的人格尊严进行尊重,不得滥用其创作成果。未经许可使用他人肖像构成侵权的前提是未落入上述法定例外情形。
2. 公共利益的考量
高铁等公共交通工具上发生不文明行为时,乘客拍摄并曝光,是否侵犯他人肖像权?司法实践中倾向于认为这种行为具有正当性,因为:
公共交通环境具有开放性和公众性特点;
拍摄和传播行为有助于维护其他乘客的合法权益;
受害人可据此向铁路公司投诉或报警。
3. 网络平台劳动者的权益保护
媒体曝光个人是否侵犯肖像权?法律解读与实务分析 图2
在某科技公司与张某的肖像权纠纷案中,法院指出:网络平台对于通过算法推荐机制推广的内容负有一定审核义务。如果用户发布的内容包含恶意丑化他人的影像资料,则构成侵权。
街拍照片的法律风险
未经他人同意进行街拍是否合法?这个问题需要结合具体情境进行分析:
1. 拍摄场所
在商场、车站等公共场所拍摄普通景象,可主张"场景使用权"
若特写拍摄到正在购物或用餐的个体,则可能存在侵权嫌疑
2. 作品用途
用于新闻报道:具有合理使用抗辩空间
用于商业目的:易构成侵权
3. 肖像清晰度要求
法院在类似案件中曾指出,只有当影像资料显示出面部特征时才构成对肖像权的侵害。对于仅能模糊辨认的影像资料,则不构成侵权。
实务操作建议
1. 拍摄者角度:合法合规是前提
避免拍摄正在从事私密活动的个体
拍摄后应及时告知被拍人,并询问是否同意公开
2. 网络平台责任:加强内容审核
平台应建立健全违规内容举报和处理机制,及时下架涉嫌侵犯他人肖像权的内容。
3. 被拍者权益:积极维权与克制主张并行
若发现个人影像资料被不当使用,可向对方发送律师函要求停止侵权
不宜因轻微的肖像使用而过度索赔,以免引发不良社会反响
在"人人都是记者"的时代,准确把握媒体曝光与公民权利保护之间的界限尤为重要。既要鼓励公众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也要避免以维权之名行要挟之事。
随着人工智能技术的发展,深度伪造(Deepfake)等新型技术滥用可能对肖像权造成新的挑战。在此背景下,相关法律制度仍需不断完善,既要在技术进步中保护个人权利,又要确保社会公共利益不受损害。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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