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像权案件管辖:互联网时代的法律挑战与应对策略

作者:挽长情 |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飞速发展,网络环境中侵害人格权的案件急剧增加,其中以肖像权纠纷最为突出。根据北京互联网法院发布的最新数据显示,在2018年9月至2020年8月期间,该院共受理涉网侵害人格权纠纷6284件,其中涉及侵害肖像权纠纷的案件多达4109件,占比高达65.4%。这一数据不仅反映了互联网时代肖像权保护面临的严峻挑战,也凸显了司法机关在处理此类案件中所面临的复杂性和艰巨性。

从以下几个方面深入分析肖像权案件管辖的相关问题,包括网络环境下肖像权侵权的特点、 jurisdictional 定了哪些关键规则,以及法院在实践中采取的应对策略。通过这些内容,我们可以更清晰地理解如何在网络环境中有效保护肖像权,为相关从业者提供法律实践中的参考。

肖像权案件的基本概念与管辖原则

肖像权是指自然人对其肖像所享有的专有权,具体包括制作权、使用权和禁止权三项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千零一十八条的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未经许可,不得在信息网络上公开与公众利益无关的自然人的私密照片、视频等。

肖像权案件管辖:互联网时代的法律挑战与应对策略 图1

肖像权案件管辖:互联网时代的法律挑战与应对策略 图1

在网络环境下,肖像权纠纷案件的管辖原则大致遵循传统的民事诉讼法规定,但由于网络空间的特殊性,实际操作中会遇到诸多挑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五条,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对于肖像权这类人格权案件,通常是以侵权行为地为管辖依据。

网络环境下肖像权案件的管辖特点

1. 侵权行为的跨地域性:互联网的本质特性决定了侵权行为可以突破地理限制,侵权人在A地实施的行为可能对B地的受害人造成损害。一张擅自公开名人照片的文章可能瞬间传播到全国多个省份,影响范围广泛。

2. 证据收集的复杂性:与传统案件相比,网络肖像权纠纷的证据往往以电子数据形式存在,包括网页截图、记录、转账记录等。法院需要依法对这些电子证据进行审查和认证。

3. 管辖规则的特殊安排:基于互联网法院的特殊定位,互联网法院、杭州互联网法院等地可以通过方式审理案件,大大方便了当事人诉讼。

互联网法院在肖像权案件中的创新实践

随着全国首家互联网法院——杭州互联网法院的成立,以及继而、广州等多地互联网法院的设立,司法机关在处理网络肖像权纠纷方面进行了诸多有益探索:

1. 审理机制:通过区块链技术固化电子证据,确保证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这种方式既提高了诉讼效率,又降低了当事人的成本。

2. 快速反应机制:针对网络侵权行为传播速度快、影响范围广的特点,法院可以采取诉前禁令等紧急措施,及时遏制侵权行为的扩大。

3. 多方协同治理:除了司法机关之外,互联网企业、行业协会也在积极参与肖像权保护工作。部分图片社交平台已经设置了用户头像保护机制,防止他人擅自使用。

典型案例分析

以互联网法院审理的一起典型案件为例:某知名艺人起诉一网络公司未经许可在其商业推广中使用自己的照片。被告在接到诉前通知后仍拒绝删除相关内容,最终被法院判令赔偿损失并公开道歉。这起案件不仅明确了未经许可使用名人肖像的法律边界,也为其他类似案件提供了参考。

与建议

尽管互联网法院在处理肖像权纠纷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面对技术的日新月异和侵权手段的花样翻新,仍有许多问题需要解决:

肖像权案件管辖:互联网时代的法律挑战与应对策略 图2

肖像权案件管辖:互联网时代的法律挑战与应对策略 图2

1. 加强立法保障:建议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网络环境下肖像权保护的具体规则。

2. 提高公众意识:通过普法宣传等方式,帮助公众了解肖像权的重要性及维权途径。

3. 推动技术赋能:利用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技术手段,为肖像权保护提供更有力的保障措施。

互联网时代给肖像权保护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挑战和机遇。只有通过司法机关、社会力量和技术支持的多方协作,才能更好地维护每一位自然人的合法权益。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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