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隐私权与肖像权保护条例》

作者:腿长一米八 |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科技进步,个人信息保护逐渐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在这个背景下,《中华人民共和国隐私权与肖像权保护条例》(以下简称《保护条例》)应运而生。该法条例于2022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旨在保护公民的隐私权和肖像权,促进个人信息保护事业的健康发展。从《保护条例》的立法背景、主要内容、实施现状及展望等方面进行探讨。

《保护条例》的立法背景

隐私权和肖像权是基本的人身权利,是公民个人信息保护的重要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法》第四十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的保护。除因国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机关或者检察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通信进行检查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千零三十五条规定:“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存储、传输个人信息。个人信息的收集、使用、加工、存储、传输应当合法、正当、必要。”

,近年来,个人信息泄露、滥用等事件频发,公民的隐私权和肖像权受到侵害的情况不断出现。,一些应用程序通过定位等功能获取用户的个人信息,一些网站和社交媒体平台滥用用户的个人信息等。这些行为严重损害了公民的隐私权和肖像权,引起了社会的高度关注。因此,有必要制定相关法律规范,加强个人信息保护,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

《保护条例》的主要内容

《保护条例》共分为五个部分,主要内容包括:

1. 保护对象和范围

《保护条例》明确了保护对象和范围。章第二条规定:“本条例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个人信息处理活动的主体。”根据该条的规定,《保护条例》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个人信息处理活动的主体,包括个人、组织、机构等。第四条规定:“个人信息,是指以电子或其他方式存储、处理、传输的,与个人身份有关的信息。”

2. 信息收集、使用、存储、加工、传输和其他处理活动

《保护条例》明确了信息收集、使用、存储、加工、传输和其他处理活动。章第四条规定:“个人信息处理活动,是指通过数据处理、存储、传输等手段,对个人信行收集、使用、存储、加工、传输和其他处理活动。”第七条规定:“个人信息处理活动应当合法、正当、必要。不得用于非法目的,不得泄露、篡改、毁损、滥用个人信息,不得非法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个人信息。”

3. 信息保护和技术保障

《保护条例》明确了信息保护和技术保障。章第六条规定:“个人信息处理活动应当采取技术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保护个人信息的安全。采取技术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可以防止个人信息被非法获取、使用、存储、加工、传输和其他处理。”第八条规定:“个人信息处理活动应当依法采取技术措施,防止个人信息泄露、篡改、毁损、滥用等风险。”

4. 权利保护

《保护条例》明确了权利保护。章第六条规定:“个人信息处理活动应当依法尊重和保护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不得侵犯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第十条规定:“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用途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存储、传输个人信息。”

5. 法律责任

《保护条例》明确了法律责任。章第十条规定:“违反本条例,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第十一条规定:“违反本条例,非法收集、使用、加工、存储、传输个人信息的,由相关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保护条例》的实施现状

《中华人民共和国隐私权与肖像权保护条例》 图1

《中华人民共和国隐私权与肖像权保护条例》 图1

截至2023年2月,《保护条例》已经实施了将近一年。《保护条例》的实施现状总体良好,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

从实施情况来看,《保护条例》的实施对个人信息保护起到了一定的促进作用。在《保护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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