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拍摄模特肖像权归属问题探讨

作者:挽长情 |

模特肖像权归属问题探讨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新闻媒体和网络平台对于模特肖像权的保护越来越重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由于法律意识的淡薄以及法律法规的不完善,关于模特肖像权的归属问题仍然存在诸多争议。对此问题进行探讨,以期为解决相关纠纷提供参考。

肖像权的概念及性质

肖像权,是指自然人对于自己的肖像享有再现、使用并排斥他人侵害的权利。在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千零一百一十六条规定:“自然人享有对自己的肖像权,有权决定其肖像是否被利用以及如何被利用。”肖像权是一种人格权,具有专属性、排他性和绝对性等特点。

记者拍摄模特肖像权归属问题探讨 图1

记者拍摄模特肖像权归属问题探讨 图1

模特肖像权的归属问题

在新闻报道和网络传播中,模特肖像权的归属问题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1. 新闻报道中的模特肖像权

在新闻报道中,记者对于模特的肖像进行使用,往往是为了满足报道的需要,具有一定的公共利益性。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第四条的规定,为了新闻报道需要,可以不经模特同意而使用其肖像。但是,新闻报道中的使用应当遵循合法、正当的原则,不得侵犯模特的合法权益。

2. 网络平台上的模特肖像权

随着互联网的普及,网络平台成为新闻传播的重要渠道。在此背景下,模特肖像权的归属问题愈发突出。根据我国《网络信息传播管理办法》第六条的规定,网络信息传播应当遵循合法、正当、真实、公正的原则。在网络平台上使用模特肖像时,应当尊重模特的合法权益,取得其同意,并确保使用的肖像符合法律规定。

模特肖像权保护的立法与实践

为保护模特肖像权,我国在立法和实践中采取了一系列措施:

1. 立法层面

我国《民法典》千零一百一十六条规定:“自然人享有对自己的肖像权,有权决定其肖像是否被利用以及如何被利用。”我国《著作权法》第四条也明确规定了新闻报道中可以使用模特肖像的规定。在立法层面,我国为模特肖像权保护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

2. 实践层面

在实践层面,我国政府和相关部门也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加强对模特肖像权的保护。国家版权局等部门发布的《著作权侵权案件处理办法》对 新闻报道和网络传播中的著作权问题进行了明确规定,以维护模特肖像权的合法权益。

模特肖像权的归属问题涉及多个方面,需要综合考虑新闻报道、网络传播以及法律法规等因素。在实际操作中,记者和网络平台应当尊重模特的合法权益,合法使用其肖像,避免侵犯模特肖像权。有关部门也应加强对模特肖像权保护的执法力度,维护市场秩序,促进新闻报道和网络传播的健康发展。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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