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播模特肖像权合同的风险防范与法律合规|法律实务分析
在数字经济和新媒体快速发展的今天,直播、短视频等业态蓬勃发展,主播、模特等相关从业者的人气和商业价值日益凸显。与此“肖像权”作为自然人重要的民事权益,也在这种背景下频繁被讨论和争议。一些企业在使用主播或模特形象时,往往因缺乏对肖像权的充分理解和尊重,引发法律纠纷甚至行政处罚。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司法实践及行业案例,深入分析“主播模特肖像权合同”的法律内涵、存在的风险点以及如何进行有效的合规管理。
主播模特肖像权合同的风险防范与法律合规|法律实务分析 图1
“主播模特肖像权合同”的基本概念与法律属性
(一)肖像权的基本性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18条,肖像权是指自然人对自己面部形象的专有权。这种权利体现了自然人的尊严和个性特征,属于人格权的重要组成部分。肖像权不仅涵盖静态的照片或画像,还包括动态的影像、视频等载体。
(二)主播模特肖像权合同的核心内容
在直播、短视频领域,许多企业会与主播、模特签订肖像权授权协议,约定其形象的商业使用方式和范围。这种合同本质上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涉及对肖像权的处分和收益分配。
1. 授权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直播画面、短视频录制、商品广告等用途。
2. 期限与地域限制:明确合同期限及适用区域。
3. 权利归属:界定肖像使用权归属问题。
(三)特殊性分析
与其他类型的肖像权合同相比,主播模特类合同具有以下特点:
- 使用场景多样化:涵盖直播、录播、广告等多个领域;
- 持续时间长:通常涉及长期;
- 交易金额高:头部主播的肖像使用可能带来较高的商业价值。
主播模特肖像权的法律保护依据
(一)《民法典》相关规定
1. 第1018条:明确了肖像权的基本内容。
2. 第1020条:规定了合理使用肖像权的情形,包括新闻报道和公共利益用途,但必须征得本人同意(见注释①)。
(二)司法实践中的争议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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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未经许可的使用:企业未经授权擅自使用主播形象进行商业宣传,容易被认定为侵权。
2. 肖像权与职务作品的冲突:部分企业在主播在职期间滥用“职务作品约定”,试图架空肖像权(见注释②)。
签订主播模特肖像权合同的风险防范
(一)明确授权条款
1. 授权范围要具体,避免模糊表述;
2. 约定终止条件及后果,防止“条款”。
(二)严格履行告知义务
企业应提前向主播或模特说明合同内容,并保留充分的知情同意证明。
(三)加强内部合规管理
建立肖像使用审查机制,确保所有相关用途均符合法律规定。
典型司法案例分析
案例一:公众人物肖像权保护案
- 案情:知名主播以品牌形象大使身份参与活动后,企业未支付报酬且拒绝授权使用其形象。法院判决企业构成侵权。
- 核心要点:即使是公众人物,其肖像权仍受法律保护,未经同意不得随意商业使用。
案例二:职务作品与肖像权冲突案
- 案情:电商平台主播在其直播间推广商品时,默认使用了企业的LOGO和形象设计。企业主张拥有版权,但法院支持了主播的肖像权诉求。
- 启示:企业在与主播前,应明确肖像权归属问题。
特殊主体的权利保护
(一)公众人物的特殊性
公众人物因其职业特性,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肖像权的保护力度。但法律对其基本权益仍予以保障(见注释③)。
(二)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
根据《民法典》第1047条,未成年人的肖像权受特殊保护,需监护人同意后方可进行商业使用。
在数字经济时代,主播、模特等职业群体的形象价值不断提升,如何平衡商业利益与个人权益成为各方关注的重点。企业应建立健全肖像权合规体系,避免因法律纠纷影响品牌形象和发展。相关监管部门也需加强行业规范,引导市场主体合法经营。通过多方努力,共同构建健康有序的数字内容生态。
注释:
①《民法典》第1020条:“为实施新闻报道、舆论监督等行为行使合理使用肖像权的权利,应当依法取得肖像权人的同意”。
②有关“职务作品约定”的具体规则可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着作权法》第19条。
③公众人物的肖像权保护力度较弱,但法律仍要求未经许可不得进行商业性使用。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