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五条的理解与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是调整民事主体之间因侵害人身权、财产权等民事权益而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的基本法律。第三十五条规定了劳务派遣期间被派遣员工造成他人损害的责任承担问题。这一条款在实务中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直接关系到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在侵权责任中的角色划分。从法条的理解、适用范围、实务争议以及司法实践等方面展开分析。
对《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五条的法理解读
第三十五条规定:“劳务派遣期间被派遣的工作人员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派遣的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劳务派遣单位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这一条款明确了劳务派遣关系中用工单位和劳务派遣单位的责任划分。需要注意的是,这里的“劳务派遣”是指用人单位基于与劳务派遣机构订立的合同,将员工派遣至用工单位工作的劳动形式。
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五条的理解与适用 图1
从法律性质上看,劳务派遣是一种特殊的用工方式,涉及三方主体:劳务派遣单位、用工单位和被派遣劳动者。被派遣劳动者的工作地点和主要职责由用工单位安排,但其人事关系仍归属于劳务派遣单位。在侵权责任的发生时,如何确定责任主体需要结合各方的过错程度进行判断。
第三十五条明确了责任承担的原则是“以用工单位为责任人,劳务派遣单位根据过错承担补充责任”。这一规定体现了立法者对劳动关系中各方权利义务平衡的考量。用工单位作为实际用工方,对被派遣员工的工作内容、工作环境具有更直接的管理职责,因此更应承担主要责任。
适用范围与实务争议
在司法实践中,第三十五条的适用范围需要结合具体的案情进行界定。以下几种情形需要注意:
1. 劳务派遣关系的认定:并非所有的人事外包或短期用工都构成劳务派遣关系。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劳务派遣仅限于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岗位,并且必须签订书面协议。在某些情况下,可能需要先对劳务派遣关系是否存在进行法律认定。
2. 过错的认定:第三十五条中提到“劳务派遣单位有过错”,这就要求在具体案件中需要证明劳务派遣单位是否在选任被派遣员工、培训、管理等方面存在过失行为。如果劳务派遣单位提供的员工存在职业资格不符的情况,或者未尽到安全教育义务,则可能构成过错。
3. 用工单位的注意义务:用工单位作为侵权责任的承担者,需要对被派遣员工的工作环境、操作规范等履行合理的监督和管理职责。如果用工单位未能尽到这一义务,则其在劳务派遣法律关系中的责任会相应加重。
实务中还存在一些争议问题。在某些案件中,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可能通过合同约定责任划分,这种约定是否有效?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如果协议内容合法且符合公序良俗,则可以作为确定双方权利义务的依据,但最终的责任承担仍需结合各方的实际过错进行判断。
第三十五条在司法实践中的适用
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五条的理解与适用 图2
关于劳务派遣侵权责任的案例层出不穷。以下通过几个典型案例来分析第三十五条的具体适用:
1. 某建筑公司劳务派遣人员致人损害案
一家建筑公司将几名架子工派遣至某工地从事搭建脚手架的工作。由于现场管理混乱,一名工人在未采取安全措施的情况下坠落,导致地面行人受伤。法院认定用工单位(建筑公司)应当承担主要责任,而劳务派遣单位因未对被派遣员工进行必要的安全培训,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2. 服务外包人员侵权案
某物业公司将其保洁员外包给一家劳务公司,保洁员在工作中因操作失误导致清洁设备损坏并引发火灾。法院认为,虽然双方存在劳务派遣关系,但物业公司作为实际用工单位未尽到对作业场地的监督职责,因此承担主要责任;而劳务公司在招聘和培训环节存在一定过失,承担部分补充责任。
3. 实习生劳务派遣侵权案
某高校学生通过劳务派遣公司实习于一电子厂,因机器设备故障导致其受伤并起诉工厂。法院认为,虽然实习生属于劳务派遣关系中的被派遣人员,但其主要工作内容是学习性质,不属于正式员工的范畴,因此用工单位仅需承担与其过错相关的责任。
第三十五条的理解误区及注意事项
在理解和适用第三十五条规定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 并非所有劳务派遣情况都适用该条款:如果劳务派遣关系未成立或者被派遣员工并非执行工作任务,则可能不直接适用第三十五条。
2. 注意区分用工单位与劳务派遣单位的责任性质:用工单位承担的是侵权责任中的“直接责任”,而劳务派遣单位承担责任的前提是其存在过错,且这种过错责任为补充责任而非连带责任。
3. 结合其他法律规定综合认定:在实际案件中,除《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五条外,还需要结合《劳动合同法》《民法典》等相关法律进行综合判断。在用工单位与劳务派遣单位的责任划分上,需要考虑合同约定、行业标准以及双方的实际管理能力。
《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的内容虽然看似简单,但在司法实践中涉及的问题却较为复杂。这一条款的核心在于明确劳务派遣关系中各方的权利义务,确保在发生侵权事件时能够合理分配责任。在未来适用该条款的过程中,应当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 理清劳务派遣关系的法律性质,准确判断是否存在第三十五条适用的前提条件。
2. 细致考察各方的过错行为,尤其是用工单位是否尽到了合理的管理职责。
3. 注意与其他法律法规的衔接,确保法律规定的协调统一。
随着我国劳务派遣市场的不断发展和完善,《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的内容也需要在实践中不断丰富和深化。只有准确理解和适用该条款,才能更好地保护受害者权益,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发展。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