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拍到脸也算侵权吗?解析肖像权法律要点与风险防范

作者:南栀北辰 |

在数字化时代,肖像权保护已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人们普遍关心的是:拍摄他人时,如果不经许可拍摄其全身或局部照片、视频等,是否构成侵犯肖像权?特别是在未拍到脸部特征的情况下,这种行为是否会免责?从法律角度深入分析“没拍到脸算不算侵权”的问题,并结合具体案例探讨相关法律责任及风险防范。

肖像权的核心在于对他人形象的专有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18条的规定,肖像权是指自然人对自己的面部特征等身体特征所体现的人格尊严享有再现、使用和排除他人干涉的权利。

在具体实践中,侵犯肖像权的行为需要符合三个构成要件:未经许可;以营利为目的或者损害他人利益的目的;实施了拍摄、复制、公开等行为。需要注意的是,并非所有未直接展现面部特征的拍摄行为都能免责。在商场、地铁等公共场所拍摄不特定人群时,如果拍摄目的是为了公共安全或者合理商业用途,且未直接聚焦于某人的脸或身体其他具有识别性的部位,则可能不会构成侵权。但若是为了盈利或其他不当目的,即使没有拍到脸,也可能涉及侵权问题。

在教育领域中,学校或培训机构的工作人员需要特别注意肖像权保护问题。幼儿园、中小学等教育机构在拍摄学生参与活动的照片、视频时,必须事先取得学生及其监护人的知情同意。这种告知不仅是法律要求,也是尊重儿童人格尊严的具体体现。在教育实践中,一些幼儿园因未规范管理学生的影像资料,导致家长起诉至法院的案例逐渐增多。

没拍到脸也算侵权吗?解析肖像权法律要点与风险防范 图1

没拍到脸也算侵权吗?解析肖像权法律要点与风险防范 图1

对于园外人员在教育机构内的拍摄行为,相关单位也应当建立健全管理制度。高校在接待参观、考察、实习等校外人员时,应当在其入园前明确告知不得随意拍摄或录下含特定学生形象的画面,并要求签署相关承诺书。幼儿园应规范环境创设和宣传材料中使用儿童影像的行为,即使未直接拍到脸,也必须审查这些资料是否带有可识别的个人信息。

“没拍到脸”并不自动等同于不侵犯肖像权。在特定条件下,未经许可拍摄他人身体其他部位仍可能引发法律纠纷。这种情况下,关键要看是否存在明确的获利或损害他人人格尊严的目的。在实际操作中,无论是学校、幼儿园还是其他单位,都应当秉持高度的责任感和法律意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行事。

没拍到脸也算侵权吗?解析肖像权法律要点与风险防范 图2

没拍到脸也算侵权吗?解析肖像权法律要点与风险防范 图2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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