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子韬肖像权纠纷案
黄子韬肖像权是指黄子韬对其自身肖像的使用权。肖像权,又称肖像权利,是公民的基本权利之一,是指公民有权决定其肖像是否被利用以及如何被利用的权利。在中国,肖像权受到宪法和法律的保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黄子韬肖像权受法律保护,未经黄子韬本人同意,他人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其肖像,不得侵犯其肖像权。如果他人擅自使用黄子韬的肖像权,黄子韬有权要求侵权人停止侵权行为、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侵权人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
黄子韬在社交平台上发布自己的照片和视频,是合法行使肖像权的表现。如果他人未经黄子韬同意,擅自使用其肖像权,黄子韬可以依法维权。为了保护自己的肖像权,黄子韬应当注意合理使用自己的肖像,避免肖像权被滥用。
黄子韬肖像权是指黄子韬对其自身肖像的使用权,受法律保护。在行使肖像权时,黄子韬有权决定其肖像是否被利用以及如何被利用,他人未经其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其肖像,否则将面临法律责任。
黄子韬肖像权纠纷案图1
黄子韬肖像权纠纷案 图2
近年来,随着互联网和社交媒体的普及,肖像权纠纷案件日益增多。其中,黄子韬肖像权纠纷案引起了广泛关注。从法律角度对黄子韬肖像权纠纷案进行分析,以期为读者提供准确、清晰的法律解读和指导。
肖像权概念及法律规定
肖像权是指自然人对自己的肖像享有再现、使用并排斥他人侵害的权利。我国《民法典》千零一百一十六条规定:“自然人享有对自己的肖像权,有权决定其肖像的再现、使用并排斥他人侵害。未经自然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提供、出版其肖像。”
肖像权包括以下内容:
1. 肖像权的主体:肖像权的主体为自然人,包括自然人的肖像和姓名。
2. 肖像权的客体:肖像权的客体为自然人的肖像,即对自然人的面部特征、身体特征等外貌特征进行再现、使用。
3. 肖像权的权利内容:自然人享有对自己的肖像权,有权决定其肖像的再现、使用并排斥他人侵害。
4. 肖像权的限制:自然人的肖像权受到以下限制:(1)为维护社会公共利益、荣誉和利益,可以不经自然人同意而制作、使用、提供、出版其肖像;(2)自然人不得以侵害他人肖像权的方式进行自我表达。
案例分析
黄子韬肖像权纠纷案,是指歌手、演员黄子韬与其肖像权纠纷有关的一系列案件。据媒体报道,黄子韬的肖像权被他人恶意盗用,用于广告宣传、商业用途等,且未经黄子韬同意。黄子韬因此采取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肖像权,最终赢得了胜诉。
黄子韬肖像权纠纷案的法律分析
1. 未经自然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提供、出版其肖像。在本案中,黄子韬的肖像权被他人恶意盗用,用于广告宣传、商业用途等,且未经黄子韬同意,这明显违反了《民法典》千零一百一十六条规定。
2. 自然人享有对自己的肖像权,有权决定其肖像的再现、使用并排斥他人侵害。黄子韬作为肖像权的主体,对他人未经其同意而制作、使用、提供、出版其肖像的行为,有权要求侵权人停止侵权行为,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
3. 肖像权的权利内容受法律保护,他人不得侵犯。黄子韬的肖像权作为《民法典》规定的自然利内容的一部分,受到法律保护。任何人不得侵犯他人肖像权,否则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黄子韬肖像权纠纷案的法律分析表明,肖像权是自然人享有的一项基本权利,受法律保护。在实践中,自然人如果发现自己的肖像权被侵犯,应积极采取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利。,在制作、使用、提供、出版他人肖像时,应尊重他人的肖像权,避免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