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权责任法》第87条的变化:的理解与解读
自《侵权责任法》颁布实施以来,其第87条一直是侵权责任领域中的重要法条。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法律也需要不断地完善与调整,以适应新的社会环境。我国对《侵权责任法》第87条进行了修改,对这一变化进行解读。
新旧《侵权责任法》第87条的变化
(一)旧《侵权责任法》第87条的规定
旧《侵权责任法》第87条规定:“因他人财产权益受损害,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的,需要证明侵权人的过错。但是,有关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二)新《侵权责任法》第87条的规定
新《侵权责任法》第87条规定:“因他人财产权益受损害,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的,不需要证明侵权人的过错。但是,有关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新旧《侵权责任法》第87条的变化解读
(一)去掉了“过错”要求
新《侵权责任法》第87条去掉了“过错”的要求,这意味着在侵权责任纠纷中,受害者不再需要证明侵权人存在过错。这一修改体现了我国对于侵权责任制度的重构,更加注重保护受害者的权益,降低受害者的维权门槛。
(二)明确“无过错”要求
虽然新《侵权责任法》第87条去掉了“过错”的要求,但并不是说受害者可以不证明侵权人的过错。而是要求在特定情况下,受害者需要证明侵权人存在“无过错”。这一变化有利于确保在某些情况下,侵权人仍然需要承担侵权责任,以保障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
(三)法律适用规则的完善
新《侵权责任法》第87条还明确了法律适用规则,规定在有关法律另有规定的情况下,依照其规定。这一规定有利于避免法律适用上的冲突,确保侵权责任纠纷能够得到妥善解决。
新《侵权责任法》第87条的变化对侵权责任纠纷的影响
新《侵权责任法》第87条的变化对侵权责任纠纷有着重要的影响,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有利于提高受害者的维权成功率
去掉了“过错”的要求,使得受害者更容易证明侵权人的过错,从而提高维权成功率。
(二)有利于防止侵权人滥用无过错抗辩
通过明确“无过错”要求,防止侵权人滥用无过错抗辩,以维护受害者的权益。
(三)有利于保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
新《侵权责任法》第87条的变化,使得侵权人在没有过错的情况下仍然需要承担侵权责任,有利于保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
新《侵权责任法》第87条的变化,体现了我国对于侵权责任制度的改革和完善。这一变化有利于保护受害者的权益,防止侵权人滥用无过错抗辩,有利于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在今后的法律实践中,我们应该全面把握新《侵权责任法》第87条的变化,准确运用法律,为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挥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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