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权损害赔偿标准若干问题的规定
侵权损害赔偿标准文件是高级人民法院和人民政府发布的关于计算侵权损害赔偿的标准的文件。该文件旨在规范内的侵权损害赔偿标准,为法院审理侵权案件提供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和《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办法》的规定,侵权损害赔偿标准文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计算原则
侵权损害赔偿的计算,应当根据侵权行为的性质、侵权程度、被侵权人损失等因素综合考虑,遵循公平、合理、公正的原则。
计算方法
1. 直接损失的计算:直接损失是指因侵权行为而导致的被侵权人财产损失,包括物质损失和精神损失。直接损失的计算,应当根据侵权行为的性质、侵权程度、被侵权人损失等因素综合考虑,遵循公平、合理、公正的原则。
2. 间接损失的计算:间接损失是指因侵权行为而导致的被侵权人预期利益损失。间接损失的计算,应当根据侵权行为的性质、侵权程度、被侵权人损失等因素综合考虑,遵循公平、合理、公正的原则。
计算公式
1. 直接损失的计算公式:直接损失 = 全部损失 抚慰金倍数;
实际损失额难以确定的,按照专家评估或者市场评估价格确定。
第六条 在计算精神损害抚慰金时,应当考虑当事人的经济状况、社会地位、损害后果等因素。
第七条 对于人身损害赔偿,赔偿责任人对被侵权人已经支付的医疗费用、误工费、住宿费、交通费等费用,应当予以扣除。
第八条 赔偿责任人对被侵权人的精神损害抚慰金,应当一次性支付。
第九条 赔偿责任人不履行本规定的赔偿义务,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本规定之前本省已经制定的有关侵权损害赔偿的规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本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 本规定的解释权归省高级人民法院。
(2021年8月20日人民政府令第21号公布,自2021年10月1日起施行)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