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中鼎经纬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罪名

作者:时光的旧侣 |

二百一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一十四条

故意传播计算机病毒罪

故意传播计算机病毒,危害公共安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客观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公私财产的安全。犯罪分子利用计算机病毒对计算机信息系统进行破坏,使得计算机系统的功能完全丧失或者严重破坏,导致计算机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或者导致其他严重后果。

主观要件

本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犯罪分子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危害公共安全,而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即具有间接故意的主观要件。

犯罪形态

本罪可以在计算机软件中实施。

共犯

本条第2款规定,二人以上共同故意实施本条款行为的,按照共同犯罪论处。

刑事责任

犯本条款罪,根据犯罪的轻重和情节,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特别规定

对于多次故意传播计算机病毒,危害公共安全,情节恶劣的,依照刑法第二百八十五条规定,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相关链接

刑法第二百八十五条规定:“组织、领导、参加多次故意传播计算机病毒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定罪处罚。”

刑法第二百八十五条规定:“传播计算机病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刑法第二百八十六条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进行攻击的,依照刑法第二百八十五条规定定罪处罚。”

刑法第二百八十六条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进行破坏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定罪处罚。”

刑法第二百八十六条规定:“利用计算机病毒进行敲诈勒索的,依照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款规定:“有下列情节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一)故意传播计算机病毒的;(二)制作、复制、出版、贩卖计算机病毒程序的;(三)为他人提供计算机病毒程序的。”

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计算机软件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条

为了保护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人、计算机软件开发者的合法权益,规范计算机软件开发、销售和使用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解释。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计算机软件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条

下列行为构成故意传播计算机病毒罪:

(一)故意制作、复制、出版、贩卖计算机病毒程序的;

(二)为他人提供计算机病毒程序的;

(三)在计算机信息系统中植入计算机病毒的;

(四)通过网络或者其他渠道传播计算机病毒的。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计算机软件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3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本解释第1条第(二)项、第(三)项所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传播的计算机病毒数量较多,造成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严重受损的;

(二)传播的计算机病毒对计算机信息系统造成瘫痪、严重破坏或者导致其他严重后果的;

(三)传播的计算机病毒品种较多或者传播范围较广的;

(四)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计算机软件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4条

下列行为构成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罪名 图2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罪名 图2

(一)使用计算机病毒、计算机程序或者 Otherwise 程序攻击计算机系统的;

(二)通过网络或者其他渠道,非法进入计算机系统,对计算机系统功能进行破坏的;

(三)故意制作、复制、出版、贩卖计算机病毒程序,数量较多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四)为他人提供计算机病毒程序,情节恶劣的。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计算机软件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5条

在计算机信息系统中植入计算机病毒,数量较多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定罪处罚。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计算机软件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6条

犯本解释第1条、第2条、第3条、第4条、第5条规定之罪的,可以依法并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罪名图1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罪名图1

刑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律,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我国刑法作为国家的一般法律,具有独特的特点和功能。刑法不仅对犯罪行为进行处罚,而且通过规定各种罪名的规定,指导国家治理和社会管理,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刑法的规定不仅包括犯罪行为的认定和处罚,而且包括犯罪嫌疑人的权利保障、犯罪分子的教育、改造和挽救等内容。

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罪名,是我国刑法中关于侵犯知识产权罪的具体规定。侵犯知识产权罪是指以营利为目的,违反知识产权法律法规,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情节严重的行为。侵犯知识产权罪具有以下几个主要特点:

侵犯知识产权罪的主体是自然人,即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个体。刑法规定,自然人犯罪,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侵犯知识产权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即犯罪故意,即明知自己的行为会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并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

侵犯知识产权罪的行为是违反知识产权法律法规,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情节严重的行为。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包括《著作权法》、《专利法》、《商标法》等,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包括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的侵犯行为。

侵犯知识产权罪的情节严重,是指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对他人造成了严重的损失,包括经济损失、声誉损失等。

我国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了侵犯知识产权罪的具体罪名,包括以下几种:

1. 侵犯著作权罪。侵犯著作权罪是指以营利为目的,违反著作权法律法规,侵犯他人著作权,情节严重的行为。具体表现包括:非法复制、发行、播放、展示、互联等著作权作品,或者制作、复制、发行、传播、提供侵犯著作权的作品的衍生作品,情节严重的。

2. 侵犯专利权罪。侵犯专利权罪是指以营利为目的,违反专利法律法规,侵犯他人专利权,情节严重的行为。具体表现包括:非法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侵犯专利权的设备、产品,或者故意为他人提供侵犯专利权的设备、产品的技术培训、指导等,情节严重的。

3. 侵犯商标权罪。侵犯商标权罪是指以营利为目的,违反商标法律法规,侵犯他人商标权,情节严重的行为。具体表现包括:非法使用、注册、代理、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侵犯商标权的商品、商品包装、广告、商业文档等,或者故意为他人提供侵犯商标权的商品、商品包装、广告、商业文档等,情节严重的。

4. 侵犯商业秘密罪。侵犯商业秘密罪是指以营利为目的,违反商业秘密法律法规,侵犯他人商业秘密,情节严重的行为。具体表现包括:非法获取、使用、提供、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侵犯商业秘密的信息,或者故意为他人提供侵犯商业秘密的信息,情节严重的。

侵犯知识产权罪是危害国家安全、社会秩序、经济秩序的犯罪,对我国的科技创新、文化繁荣、市场竞争力等造成了严重的负面影响。为了保护知识产权,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我国刑法对侵犯知识产权罪的规定采取了严格的处罚措施,包括罚金、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等,对犯罪分子起到了有效的震慑作用。

为了有效地预防和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我国采取了多种措施,包括:

1. 完善知识产权法律法规。我国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包括《著作权法》、《专利法》、《商标法》等,为知识产权保护提供了明确、严密的法律依据。

2. 加强知识产权执法。我国知识产权执法部门包括国家知识产权局、工商总局、海关总署等,通过加强执法,加大对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打击力度。

3. 提高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政府、企业、社会团体、个人等各方面都要增强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认识到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对国家安全、社会秩序、经济秩序的严重危害,积极参与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4. 建立知识产权保护机制。我国建立了知识产权保护机制,包括知识产权纠纷调解、仲裁、诉讼等多种方式,为解决知识产权纠纷提供了有效的途径。

侵犯知识产权罪是我国刑法中规定的一种重要犯罪,对国家安全、社会秩序、经济秩序等造成了严重的负面影响。为了保护知识产权,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我国采取了多种措施,包括完善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加强知识产权执法、提高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建立知识产权保护机制等。我们相信,在政府、企业、社会团体、个人等各方面的共同努力下,我国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将不断取得新的成绩,为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秩序、经济秩序,促进科技创新、文化繁荣,推动市场竞争力,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作出积极贡献。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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