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盛鑫鸿利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刑法第197条的适用范围与司法实践解读
随着金融市场的发展和金融犯罪手段的不断升级,我国刑法中关于金融票据的相关规定备受关注。作为防范和打击金融犯罪的重要法律依据之一,刑法第197条在司法实践中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从刑法第197条的基本规定出发,结合具体案例和实务操作,探讨该条款的适用范围、司法认定难点以及完善建议。
刑法第197条的基本规定
刑法第197条规定了与金融票证相关的犯罪行为,主要针对的是利用伪造、变造的金融票据进行诈骗活动。根据法律规定,本罪的构成要件包括以下几点:
1. 客体:侵犯的是国家对金融票证的管理制度以及被害人的财产权。
2. 客观方面:行为人必须实施了使用伪造、变造的汇票、本票、支票或者其他银行结算凭证进行诈骗的行为,且涉案金额较大。

刑法第197条的适用范围与司法实践解读 图1
3. 主观方面:行为人必须出于故意,并具有非法占有目的。
4. 主体:一般主体,即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或单位。
该条款不仅明确了具体的犯罪构成,还为司法机关提供了明确的定罪量刑依据。在司法实践中,如何准确理解和适用这一条款仍存在诸多难点和争议。
刑法第197条在司法实践中的难点
1. “金融票证”的范围界定
刑法第197条中提到的“金融票证”并未给出明确的定义。在实践中,法院对于哪些凭证可以被认定为“金融票证”存在不同理解。

刑法第197条的适用范围与司法实践解读 图2
某案中,被告人使用伪造的加油进行诈骗,法院最终未将加油认定为“金融票证”,因而改变了定罪结果。
另一起案件中,被告使用伪造的外汇兑换凭证实施诈骗,法院认为该凭证属于“金融票证”的范畴,从而作出了不同的判决。
这些问题反映出法律条文本身存在的模糊性,亟需进一步明确。
2. 主观故意的认定
刑法第197条规定了行为人必须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在司法实践中,如何判断行为人的主观意图是一个难点。
在某案中,被告人在签订合提供了虚假的银行流水单据,但其真实目的是为了履行合同而非直接骗取钱财。法院最终未认定其构成票据诈骗罪。
另一案例中,被告人使用伪造的支票支付货款,在案发后积极补足货款差额,法院在量刑时考虑了其主观恶性较轻的情节。
3. “金额较大”的标准
刑法第197条要求涉案金额达到较大的程度。“金额较大”是一个相对模糊的标准,不同地区、不同法官的理解可能有所不同。
在东部经济发达地区,法院可能会将“金额较大”认定为50万元以上的数额。
而在西部地区,由于经济发展水平较低,可能将“金额较大”的标准设为20万元。
这种差异性可能导致同案不同判的现象。
完善刑法第197条适用的建议
1. 明确“金融票证”的范围
立法机关应尽快出台司法解释,对“金融票证”的范畴作出明确规定。
将常用且易被滥用的凭证,如支票、汇票、本票等,明确列入其中。
对新型金融工具,如电子支付凭证、虚拟货币交易凭证等,也应作出相应规定。
2. 统一“金额较大”的认定标准
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应联合制定指导意见,明确各地区在适用刑法第197条时的统一标准。
可以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在全国范围内设定两个或多个档次的标准。
在具体案件中,需结合案情综合判断,避免机械适用法律。
3. 加强对司法人员的专业培训
由于金融票据诈骗案件往往涉及复杂的金融知识,建议定期对司法工作人员进行专业培训。
可以金融领域的专家进行专题讲座,帮助法官和检察官更好地理解金融票据的运作机制。
建立案例库,整理国内外类似案件的裁判文书,供司法人员参考。
4. 完善举证规则
在司法实践中,被害人往往难以提供足够的证据来证明行为人的主观故意。建议通过以下措施解决这一问题:
在侦查阶段就注重收集行为人主观意图的相关证据。
允许被害人提供间接证据,并允许其结合客观事实进行合理推断。
典型案例分析
案例一:伪造支票诈骗案
基本案情:
2023年,被告人李某通过伪造某银行的转账支票,虚构自己有充足资金的事实,先后骗取了三家公司的信任,共计骗得人民币50万元。案发后,李某已全部退赔。
法院判决:
法院经审理认为,李某的行为符合刑法第197条的规定,构成票据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并处罚金五万元。
法律评析:
本案中,李某通过伪造支票实施诈骗,属于典型的利用假金融凭证进行犯罪活动。法院在认定“金额较大”时,考虑到李某已全部退赔,从而在量刑时作出了从宽处理的决定。
案例二:跨境票据诈骗案
基本案情:
2023年,被告人张某伙同他人,在香港伪造了一批某内地银行的汇票,并利用这些汇票在大陆地区进行诈骗活动,涉案金额达80万元。部分被害人已追回损失。
法院判决:
法院认为,张某的行为构成票据诈骗罪,但鉴于其跨国作案的情节,最终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十万元。
法律评析:
本案中,法院不仅追究了张某的刑事责任,还考虑到案件的国际性特点,在量刑时综合考虑了其社会危害性和犯罪情节的严重程度。
刑法第197条作为打击金融票据诈骗行为的重要法律,在司法实践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如何准确理解和适用这一条款仍需进一步探索和完善。随着金融市场的发展和新型金融产品的不断涌现,相关法律制度也应与时俱进,确保其能够更好地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
通过完善立法、统一标准、加强培训等措施,我们可以期待刑法第197条在司法实践中发挥更加公正和高效的作用,为维护我国金融市场的秩序和社会经济的稳定作出更大贡献。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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