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中鼎经纬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劳动仲裁中止的适用条件及程序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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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中止的适用

劳动仲裁中止的适用条件及程序分析 图2

劳动仲裁中止的适用条件及程序分析 图2

劳动仲裁概述

劳动仲裁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由劳动争议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申请,劳动仲裁委员会依法对劳动争议进行仲裁,依法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劳动仲裁具有公正性、公开性、及时性、成本低廉性和独立性等特点,是解决劳动争议的一种有效方式。

劳动仲裁中止的定义

劳动仲裁中止是指在劳动仲裁过程中,一方当事人或者双方当事人申请中止仲裁程序,使已经开始的劳动仲裁程序暂时停止进行。劳动仲裁中止的原因包括:劳动者或者用人单位提出中止申请;劳动仲裁委员会认为有需要中止仲裁程序的;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劳动仲裁中止的适用条件

1. 劳动者或者用人单位提出中止申请。劳动者或者用人单位认为劳动仲裁程序对其合法权益没有帮助或者没有必要继续进行,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出中止申请。

2. 劳动仲裁委员会认为有需要中止仲裁程序的。劳动仲裁委员会在仲裁过程中,认为案件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可以依法作出中止仲裁的决定。

3. 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劳动仲裁中止还应当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劳动仲裁中止的法律效果

1. 中止仲裁程序。劳动仲裁中止后,劳动仲裁程序暂时停止进行,双方当事人不再进行仲裁。

2. 恢复仲裁程序。劳动仲裁中止后,当事人可以申请恢复劳动仲裁程序。劳动仲裁委员会审核后,认为符合条件的,应当恢复劳动仲裁程序;不符合条件的,应当告知当事人。

3. 终止仲裁程序。劳动仲裁中止后,如果双方当事人同意解决劳动争议的其他方式,可以终结劳动仲裁程序。

劳动仲裁中止的申请程序

1. 提出中止申请。劳动者或者用人单位申请中止劳动仲裁,应当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交书面申请,说明中止仲裁的原因。

2. 劳动仲裁委员会审核。劳动仲裁委员会收到中止申请后,应当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劳动仲裁委员会作出中止劳动仲裁的决定。

劳动仲裁中止的法律责任

劳动仲裁中止不涉及当事人的法律责任。但是,劳动仲裁中止后,如果双方当事人没有达成协议,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继续劳动仲裁,另一方当事人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劳动仲裁中止是劳动仲裁程序中的一种重要情形,适用于劳动者或者用人单位提出中止申请、劳动仲裁委员会审核后认为有必要中止仲裁程序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劳动仲裁中止后,劳动仲裁程序暂时停止进行,双方当事人可以申请恢复劳动仲裁程序。劳动仲裁中止不涉及当事人的法律责任,但是当事人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劳动仲裁中止的适用条件及程序分析图1

劳动仲裁中止的适用条件及程序分析图1

劳动仲裁是我国劳动法规定的一项重要争议解决方式,是为了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而设立的一种强制性仲裁制度。在劳动仲裁过程中,由于种种原因,当事人可能需要申请中止仲裁。劳动仲裁中止的适用条件及程序是如何规定的呢?从这两个方面进行分析。

劳动仲裁中止的适用条件

1. 双方当事人自愿

劳动仲裁中止自愿原则是劳动仲裁的基本原则之一。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42条的规定,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有明确的仲裁请求和事实、理由;(二)符合法定申请仲裁期限;(三)仲裁机构符合法定条件。申请仲裁不受当事人之间的协商意志的影响。只有当当事人双方自愿申请仲裁,才有可能适用劳动仲裁中止。

2. 追索劳动报酬、支付赔偿或者承担其他劳动法律责任

劳动仲裁中止的另一个条件是追索劳动报酬、支付赔偿或者承担其他劳动法律责任。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44条的规定,在劳动仲裁过程中,如果一方当事人申请中止仲裁,对方当事人应当提供相应的担保。担保的形式可以是国家规定的金融担保,也可以是担保公司提供的担保。如果对方当事人不能提供担保或者担保不足以保证劳动者权益的实现,仲裁机构可以决定中止仲裁。

3. 涉及人数众多且影响到劳动关系的稳定

劳动仲裁中止的另一个条件是涉及人数众多且影响到劳动关系的稳定。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45条的规定,在劳动仲裁过程中,如果一方当事人申请中止仲裁,另一方当事人认为该中止申请没有理由,可以申请仲裁机构重新审查。如果仲裁机构认为中止申请没有理由,可以决定不中止仲裁。

劳动仲裁中止的程序分析

1. 中止申请的提出

劳动仲裁中止申请的提出,应当符合《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42条规定的条件。当事人双方可以共同提出中止申请,也可以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依职权提出中止申请。提出中止申请时,应当提供相应的担保。

2. 中止申请的审核

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收到中止申请后,应当进行审核。审核内容包括:当事人是否自愿申请中止仲裁、是否符合法定申请仲裁期限、是否追索劳动报酬、支付赔偿或者承担其他劳动法律责任、是否涉及人数众多且影响到劳动关系的稳定等。审核合格的,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可以决定中止仲裁。

3. 中止仲裁的效力

劳动仲裁中止后,双方当事人可以约定是否继续进行仲裁。如果双方当事人约定继续进行仲裁,那么自中止申请接到劳动争议仲裁机构通知之日起,仲裁程序继续进行。如果双方当事人约定不再进行仲裁,那么自中止申请接到劳动争议仲裁机构通知之日起,仲裁程序终止。

劳动仲裁中止是劳动仲裁程序中的一种重要制度,对于解决劳动争议具有重要的作用。适用中止条件、合法程序,才能确保劳动仲裁中止的合理性和有效性。希望本文的分析能够对劳动仲裁从业者提供有益的指导。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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