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高空抛物规定:第几条明确禁止这种行为?》
随着高层建筑的日益增多,高空抛物现象日益严重。高空抛物不仅对行人和过往车辆构成威胁,还可能对公共安全造成严重隐患。为此,我国《民法典》针对高空抛物现象作出规定,旨在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民法典高空抛物规定:第几条明确禁止这种行为?》 图1
《民法典》第875条规定:“禁止从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上抛掷物品。禁止抛掷易燃、易爆、易碎、易燃、有毒品、腐蚀性物品以及其他可能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物品。”该条明确规定了禁止高空抛物的行为。
对于高空抛物行为的具体责任主体、处罚措施等方面,《民法典》尚未作出明确规定。有学者认为,对于高空抛物行为,应由《民法典》侵权责任章明确规定。有学者则主张,在《民法典》中设置专门的高空抛物条款,对高空抛物行为进行详细规定。
我国已经出现了一些针对高空抛物现象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83条规定:“因行为人的过错而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行为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该条并未明确排除高空抛物行为,但为高空抛物行为造成损害的,应承担赔偿责任提供了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87条规定:“建筑物、构筑物的设备、设施或者其他附属设备、设施发生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情况的,应当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消除。”这一规定为建筑物、构筑物的管理者提供了在高空抛物行为发生时应当采取的措施。
在实际操作中,对于高空抛物行为的认定和处理,还应当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60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一)从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上抛掷物品的。”这一规定对高空抛物行为进行了具体的罚款数额规定。
对于高空抛物行为的法律规制,仍存在诸多问题。我国《民法典》对于高空抛物行为的规制力度相对较弱,未明确规定责任主体和处罚措施。这使得高空抛物行为的法律地位不明确,责任主体缺乏法律依据。针对高空抛物行为的法律法规分散在多个法律法规中,缺乏系统性和针对性。这使得高空抛物行为的法律规制缺乏有效的实施手段。
为解决上述问题,建议我国在《民法典》中设立专门的高空抛物条款,对高空抛物行为进行详细规定。一方面,应当明确规定高空抛物行为的责任主体和处罚措施,使责任主体有明确的法律依据。应当对高空抛物行为进行严格的监管和处罚,提高高空抛物行为的成本,以有效减少高空抛物行为的发生。
《民法典》作为我国最新的民法法典,应当对高空抛物行为作出明确的规定,以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