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例高空抛物案件始末|法律定罪量刑解析

作者:青春的韶华 |

2023年7月,在居民小区内发生了一起震惊社会的高空抛物事件。这起案件不仅引发了公众对高层建筑安全管理的关注,也成为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施行后首例以“高空抛物罪”定罪量刑的典型案件。从案件基本情况、法律适用争议、司法裁判结果等方面进行深入分析,并探讨该案对社会管理及公共安全的深远影响。

案件基本情况

本案发生于2023年7月15日,事发地点为高层住宅小区。案发当日,居住在该小区18楼的一名男子李因家庭矛盾与楼上邻居王产生争执。情绪失控之下,李从自家阳台上将一个装满水的塑料桶抛掷至楼下公共区域,险些击中一名路过的老人。

首例高空抛物案件始末|法律定罪量刑解析 图1

首例高空抛物案件始末|法律定罪量刑解析 图1

幸运的是,此次抛掷并未造成人员伤亡或重大财产损失。但该行为引发了小区业主的强烈不安,并迅速在社交媒体上引发热议。事件发生后,当地机关迅速介入调查,并于7月20日以涉嫌“高空抛物罪”对李依法刑事拘留。

法律适用争议

本案的关键在于《刑法修正案(十一)》中新增的“高空抛物罪”这一罪名的具体适用问题。根据现行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二规定:“从建筑物或者其他高处抛掷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明确,“有前款行为,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在本案中,李行为并未造成严重后果,因此理论上应适用“高空抛物罪”进行定罪量刑。但由于该罪名系新增条款,在司法实践中仍存在以下争议点:

1. 情节认定问题

何为“情节严重”?现行法律条文未明确界定,导致各地法院在适用时可能产生不同理解。

2. 法条竞合问题

本案中,李行为是否构成其他罪名(如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3. 溯及力问题

如果行为发生在《刑法修正案(十一)》实施之前,是否应按照旧法处理?

司法裁判结果

经过一审法院审理,中级人民法院最终认定李行为构成“高空抛物罪”,并综合考虑以下因素作出判决:

- 行为发生的具体情节(因家庭纠纷引发);

- 社会危害性(虽未造成严重后果,但足以引发公共恐慌);

- 犯罪手段的恶劣性。

法院依法判处李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法庭还附带判决李赔偿小区物业部门因清理现场及修复公共区域所支出的各项费用共计280元。

首例高空抛物案件始末|法律定罪量刑解析 图2

首例高空抛物案件始末|法律定罪量刑解析 图2

案件启示与建议

“高空抛物罪”自《刑法修正案(十一)》实施以来首次在本案中得到适用,具有重要的法律和社会意义:

1. 明确法律规定,统一司法标准

本案的裁判为司法机关提供了具体指导,有助于明确“情节严重”的认定标准及法条竞合情况下的处则。

2. 强化社会管理,预防类似事件

案件的发生暴露了高层建筑安全管理中的漏洞。建议相关部门加强老旧小区公共区域的安全防护设施建设,并通过网格化管理加强对重点人群的关怀与引导。

3. 普及法律知识,提升公众意识

公众教育部门应加大对此项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使居民充分认识到高空抛物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及其法律后果。

4. 完善立法体系,细化法律条款

可考虑在“高空抛物罪”中增加关于“情节严重”的具体认定标准,确保法律适用的统一性和可操作性。

首例高空抛物案件的成功审理,不仅展现了司法机关依法打击危害公共安全犯罪行为的决心,也为后续类似案件的处理提供了重要参考。期待通过本案的警示作用,能够进一步推动社会各界对高层建筑安全管理的关注,共同构建和谐、安全的城市生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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