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物侵权责任究竟由谁来承担?》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养宠物,宠物已经成为人们生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宠物在给人们带来欢乐的也带来了许多纠纷。动物侵权责任问题尤为突出。在动物侵权责任究竟由谁来承担这个问题上,我国法律如何规定呢?对此进行探讨。
我国法律关于动物侵权责任的规定
根据我国《侵权责任法》第69条规定:“因动物的损害而损害他人的,动物的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简单来说,动物侵权责任是由动物的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来承担的。饲养人是指宠物的主人,包括宠物的主人、看护宠物的人等。管理人是指对动物进行管理、照顾、保护的人,包括宠物商店、宠物医院等。
动物侵权责任的发生往往涉及到多个主体,宠物狗咬伤了人,除了宠物的主人需要承担责任外,宠物狗的饲养人、繁殖人、销售商等也可能需要承担责任。针对这种情况,我国《侵权责任法》第69条还规定:“多人共同承担侵权责任的,为连带责任。”即多个主体在承担侵权责任时,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动物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
要使动物侵权责任成立,需要满足以下几个构成要件:
1. 存在损害。动物侵权责任的损害是指饲养人或者管理人的动物行为对他人造成了身体或者财产的损害。这种损害可以是轻微的,如皮肤伤害、财产损失等,也可以是严重的,如生命危险。
2. 动物存在过错。饲养人或者管理人的动物存在过错是指动物在饲养人或者管理人的管理下,对他人造成了损害,且过错方对损害的发生具有过错。宠物狗没有锁好,导致咬伤了人,饲养人就需要承担过错。
3. 损害与过错之间有因果关系。即动物的过错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存在直接的因果关系,没有其他原因导致损害后果的发生。
动物侵权责任的免除
根据我国《侵权责任法》第69条的规定,在某些情况下,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可以免除动物侵权责任。这些情况包括:
1. 动物饲养、管理、照顾、保护过程中已经采取充分的安全措施,尽到善良管理人的义务,动物的侵权行为是基于动物的 nature 所导致的,如动物受到限束无法避免损害等。
2. 动物已经死亡或者被依法处死。
3. 动物饲养、管理、照顾、保护过程中,已经采取措施防止动物逃逸,但动物仍然逃逸并造成损害。
动物侵权责任是动物侵权纠纷中一个重要的法律问题。我国《侵权责任法》对动物侵权责任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动物侵权责任的成立需要满足损害、过错和因果关系等构成要件。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在某些情况下可以免除动物侵权责任。了解这些法律规定,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处理动物侵权责任问题,维护人们的合法权益。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