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财产侵权的诉讼管辖问题研究》

作者:挽长情 |

概念及基本原则

财产侵权诉讼管辖,是指在财产权益受到侵犯的情况下,依据法律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管辖制度。我国《行政诉讼法》规定:“当事人对下列事项起诉人民法院不予管辖:……(四)对行政机关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等决定提起的诉讼;……。”《行政诉讼法》第五条规定:“当事人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下列规定不合法,在对具体行政行为申请行政复议时,可以一并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对该规定的审查申请……”从以上规定财产侵权诉讼管辖的基本原则是:以当事人所在地为管辖原则,以对具体行政行为申请行政复议为避让原则。

管辖法院的确定

1. 一般地域管辖原则。根据行政诉讼法规定,提起财产侵权诉讼,应向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对于动产,可以向不动产所在地或者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

2. 专署管辖原则。对于国家专署管理的财产,如海关、税务、工商等特定领域的财产,应向其管理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 共同管辖原则。当发生涉及多个地域的财产侵权案件时,可以由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也可以由共同管理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4. 指定管辖原则。在特定情况下,上级行政机关可以指定下级行政机关管辖。

诉讼请求及提起时间

《被财产侵权的诉讼管辖问题研究》 图2

《被财产侵权的诉讼管辖问题研究》 图2

1. 诉讼请求。财产侵权诉讼中,当事人应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诉讼请求,并说明侵权行为、侵权方式和侵权后果等事实及证据。

2. 提起时间。根据行政诉讼法规定,当事人应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侵权行为发生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举证责任及证明标准

1. 举证责任。在财产侵权诉讼中,当事人应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包括证明侵权行为的存在、侵权方式的合法性以及侵权后果的严重性等。

2. 证明标准。根据行政诉讼法规定,当事人在诉讼中应提供证据证明被诉行为存在,并证明其行为对当事人财产权益造成损害。当事人应对所提供的证据进行质证,以证明其主张的事实。

判决及执行

1. 判决。人民法院在审理财产侵权案件时,应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内容应包括赔偿金额、赔偿方式等。

2. 执行。判决生效后,如当事人未履行判决义务,人民法院可依法强制执行。执行方式包括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等。

财产侵权诉讼管辖涉及到地域、时间、举证责任等多方面的因素。当事人应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向侵权行为发生地或者共同管理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被诉行为存在以及其对当事人财产权益造成损害。如判决生效后当事人未履行,可依法申请强制执行。

《被财产侵权的诉讼管辖问题研究》图1

《被财产侵权的诉讼管辖问题研究》图1

在我国,财产侵权案件频繁发生,此类案件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占有重要地位。财产侵权是指在治安管理过程中,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产权利造成损害的行为。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财产侵权案件呈现出日益严峻的态势。对于被侵权人而言,如何提起诉讼以及如何确定诉讼管辖问题是关系到自身合法权益能否得到有效保护的关键。对《被财产侵权的诉讼管辖问题研究》进行分析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指导价值。

关于诉讼管辖原则

诉讼管辖原则是指在诉讼过程中,确定诉讼案件应当由哪个法院行使审判权的原则。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24条的规定,诉讼管辖分为地域管辖、事由管辖和专属管辖三种。地域管辖原则是指按照诉讼案件的原告住所地或者被告住所地来确定诉讼管辖。事由管辖原则是指按照诉讼案件的当事人身份、法律关系、合同内容等因素来确定诉讼管辖。专属管辖原则是指些特殊类型的诉讼案件,如劳动争议案件、专利权案件等,应当由特定的法院管辖。

财产侵权诉讼管辖的现状分析

目前,在财产侵权诉讼中,我国法院对诉讼管辖的把握存在一定的问题。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地域管辖把握不准确。在地域管辖方面,有些法院对于诉讼案件的管辖地把握不准确,导致被侵权人在提起诉讼时无法确定应当向哪个法院起诉。这给被侵权人带来了很大的不便,也使得一些机关在处理侵权问题时失去了有效的法律依据。

2. 事由管辖把握不充分。在事由管辖方面,部分法院在确定诉讼管辖时,仅依据当事人的身份、法律关系等因素,未充分考虑案件的具体事实和法律关系,导致管辖判断不准确。

3. 专属管辖把握不严格。对于一些特殊类型的财产侵权案件,如知识产权案件、环境资源案件等,部分法院在确定管辖时未严格遵循专属管辖原则,而是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来确定管辖,这给被侵权人提起诉讼带来了诸多不便。

财产侵权诉讼管辖问题的完善建议

针对目前财产侵权诉讼管辖存在的问题,提出以下完善建议:

1. 完善地域管辖规定。应当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明确地域管辖的标准和范围,确保地域管辖的准确性。对于涉及多个地域关系的案件,应当根据当事人住所地、侵权行为地、侵权对象所在地等具体情况,合理划分地域管辖范围。

2. 优化事由管辖规定。在确定事由管辖时,不仅要考虑当事人的身份、法律关系等因素,还要充分考虑案件的具体事实和法律关系,确保管辖判断的准确性。对于涉及复杂法律关系和事实证据的案件,可以由具有专业知识的人民法院审理,以提高审理效率和质量。

3. 严格专属管辖规定。对于特殊类型的财产侵权案件,应当严格遵循专属管辖原则,确保案件能够得到有效审理。对于不符合专属管辖原则的案件,应当由具有管辖权的法院审理,避免管辖问题导致案件无法得到妥善处理。

被财产侵权的诉讼管辖问题研究是当前法律领域的一项重要课题。通过对财产侵权诉讼管辖问题的现状分析,本文提出了完善诉讼管辖规定的建议,以期为我国财产侵权诉讼管辖问题的解决提供参考。对于财产侵权诉讼管辖问题的研究,还需进一步深入,以期为我国法治建设作出更大的贡献。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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